渝/电/法/治
YUDAINFAZHI
导言:从1980年实施电力改革以来,我国电力法律体系的建设也不断得到完善,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法律:《电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电力法,它在确保电力行业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行政法规:《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供电营业规则》《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地方性法规及政策:如重庆地区的《重庆市供用电条例 》。除此之外《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均有涉电内容。
当代社会飞速发展,电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供电人应该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不能随意停电,为此《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专门规定了供电人的安全供电责任,但也赋予了供电人单方中止供电的权利。本期,经法君搜集整理了供电人中止供电的相关法律法规,下面就带着大家了解一下!
中止供电
中止供电是指供电企业在出现法定或约定事由,或为行政或司法协助需要时,主动对用电人暂停电力供应;或出现人为或非人为的因素,导致电力供应被迫中断的情形。
综上,《民法典》《电力法》以及《重庆市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供电人中止供电的提前通知义务,在供电过程中,供电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中止供电的提前通知用电人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为避免供电企业因不合规的中止供电行为造成供电人的损失以及自身受到处罚,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供电人应知晓法律法规确定的中止供电的合理事由,严格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重庆市供用电条例》等规定判断用电人是否符合中止供电的条件;二是供电人应严格履行对应当中止供电的用电人的提前通知义务,做好中止供电通知记录留存及准确送达的证据保存,确保通知程序合法合规。三是供电人下达中止供电通知,应当准确记录各时间节点,保证中止供电行为的合法性。
稿件来源: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编辑:梁辰 黄莺 杨同
审核:王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