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法规INDUSTRYREGULATIONS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前沿 » 行业法规
行业法规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出台 明确四项原则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3  浏览次数:459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标志着国家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全面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组织部署成本监审人员对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和贵州5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按照《办法》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办法》明确了输配电定价成本构成、归集办法以及主要指标核定标准,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合理归集。明确电网资产应与输配电业务相关,成本费用按电压等级、服务和用户类别合理归集,为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核定输配电价及测算电价交叉补贴提供依据。二是从严核定。所有成本费用都要剔除不合理因素,明确八项费用不得列入定价成本,管理性质费用从严核定,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较多的费用要适当核减。三是新老分开。区分存量和增量资产,增量部分核定标准严于存量部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四是共同监管。

在资产和部分成本费用的审核方面,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共同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监管。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是加强电网企业监管、建立成本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是科学制定输配电价的重要前提。据悉,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实施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办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垄断行业定价成本监管制度。 来源:北极星配售电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技术前沿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