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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访谈】李宁平:需出台调峰电源补偿政策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5  浏览次数:319
建议尽快出台调峰电源补偿政策

  ——专访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宁平

  中电传媒记者 马建胜

记者:您今年的提案关注的是什么问题?对此问题,您有哪些思考和建议?期间进行了哪些调研?

李宁平:我今年的提案主要关注新能源富集区发电调峰电源电价补偿政策。近年来,清洁能源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保持了强劲势头,在国内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中不断增加。尽管政策不断向清洁能源倾斜,但新能源富集区风电和光电并网难、消纳难问题仍十分突出,调峰火电“窝电”比较严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压力。当具有波动性、随机性和较强反调峰特性的风电大规模接入后,为满足调峰要求,同区域火电机组只能保持最小开机方式和最低出力,造成“窝电”。给新能源发电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令配套的火电调峰企业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企业生存困难重重。

我建议国家尽快研究出台新能源富集区火电调峰电源补偿政策,制定促进新能源富集区风光发电配套火电调峰电源电价补偿政策和法规;电网企业负责合理安排电力生产和运行调度方式,加速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确保新能源发电与配套调峰电源相协调。

记者:中央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战略思想,您认为能源电力行业应如何落实,重点推进哪些工作?

李宁平:一要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实行能源多元化、清洁化发展,减少对化石能源的需求与消费,降低煤电比重,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效保障能源供给。甘肃水、风、光资源丰富,清洁能源发展潜力巨大,要积极开发水电,大力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要加快推广应用清洁发电技术,提高煤炭产业附加值和利用效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二要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要充分发挥电网的中枢和平台作用,提高电能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而实现从低效高碳到高效低碳的转变。要大力推进终端节能消费,推广节能技术,实施能源消费总量调控。在能源消费总量受限的前提下,各地区更加主动、严格地抑制不合理能源需求,确保高附加值产业优先发展。企业要更加注重技术和管理创新,调整产品结构,有效降低能耗。

记者:在装机容量不断增长的同时,我国的电源结构也在不断变化,您认为怎样的电源结构是最合理的?对于2015年及“十三五”期间的电源设备利用率,您有何预期?

李宁平:因各省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的差异,电源结构的合理性不能简单地以百分比来界定。总体来看,对于能源利用强度大、经济发达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沿海地区,要加快电源结构调整,提高煤炭转换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加强海上风电统一规划,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进沿海核电开发建设;重视输电通道建设,大力引进消纳外省区富余电量。对于水电资源富集的西南地区,要加快推进水电基地建设,提高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对于新能源富集、煤炭储量大的西部地区,要加快煤电一体化能源基地建设,改变现有煤炭跨区大规模调动、分散利用的格局,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改输煤为输电;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优化火电和新能源布局,实现各类电源协调发展。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今年经济工作重心仍将集中在全面深化改革和调结构、转方式上,宏观经济可能将继续探底,有效需求不足,国内电力供需整体宽松,电源设备利用率不会大幅提升。受经济形势和政策影响,今年及“十三五”期间,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将会继续降低,水电利用率波动不大,风电、光伏利用率将稳步提升,鉴于新核准核电项目从建设到产能释放需要5~7年时间,核电利用率在短期内增幅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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