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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电价政策还需地方性奖励政策补充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4  浏览次数:286
     我国可供开发的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场址靠近负荷中心,海上风电的开发利用不仅是风电产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一环,也是带动我国相关海洋产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海上风电电价政策文件,对我国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进行了规定。其中有几点值得关注:
 

首先是时限。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海上风电电价政策的文件》规定,该文件中所涉及的电价适用于2017年以前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并不包括2017年投运的。因此该电价将对2014年至2016年三年间的海上风电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文件中规定了“投运”一词,应特别注意该文件的适用范围不包括正在建设或做前期工作的项目。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的数据,截止到2013年我国已经完成的海上风电项目仅有43万千瓦,而此前对“十二五”期间的海上风电装机规划目标为500万千瓦,因此,未来两年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海上风电发展的关键时期,而海上风电电价政策的落实,无疑将对完成规划目标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其次是价格。《关于海上风电电价政策的文件》在价格方面规定,对非招标的近海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这个电价水平与海上风电发展最好的欧洲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例如,德国海上风电上网电价目前约为每千瓦时1.27元到1.6元,英国约为每千瓦时1.58元,丹麦约为每千瓦时1.14元,意大利约为每千瓦时1.4元到1.5元,荷兰则是在该国年度平均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平均补贴约0.94元。按照《关于海上风电电价政策的文件》所规定的电价测算,一个100兆瓦的近海风电场,等效小时数2600小时,投资额每千瓦时13000元,贷款利率为6%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9.62%,发1千瓦时电的成本约为0.57元。但这只是理论推算,由于鉴于我国海洋工程条件的复杂性,以及初期阶段工程造价较高、运维费用较高的情况,本次出台的海上风电电价支持力度并不高,或将较难完成“十二五”海上风电装机目标。

另外是特许权招标项目。此次《关于海上风电电价政策的文件》还在第二条中提出,鼓励采用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但明确规定了特许权招标项目上网电价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该文件中所提到的非招标同类上网电价水平。因此该规定涉及到了两个方面值得注意,首先是在此文件下发前的特许权招标项目,是否就只能按照当时的中标电价执行,如果是,那么由于这些项目的中标电价较低,或将会对这些项目的建设热情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就是虽然该文件鼓励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但同时也规定特许权招标项目的中标电价不得高于同类非招标项目的上网电价,是否反而将降低未来开展和参与特许权招标的各方积极性。

实际上,除此次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标准外,上海此前已经出台了当地对于海上风电上网电量给予奖励的政策。该政策规定,根据海上风电上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每千瓦时0.2元的奖励,奖励时间为连续5年,而单个项目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这种地方性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补贴、奖励政策,势必将成为国家海上风电电价政策基础上的重要补充,其意义也不可小觑。一是地方性补贴、奖励政策可以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更具有灵活性,二是此类补贴政策在国家电价政策并不是很高的前提下,能够有效地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刺激当地海上风电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我国风电补贴工作存在有补贴资金到位慢等问题。因此,国家发改委对于海上风电制定的电价政策和地方政府的补贴、奖励政策,在具体落实的阶段应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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