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将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居民阶梯制度自2012年7月其全国实行,至今走过了一年半的时间。
发改委要求,各地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并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
发改委和工信部此前发布《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阶梯电价完善
2012年7月,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级区域开始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此前的5、6月各地进行了广泛的听证。
国家发改委在2010年就实行阶梯电价进行征求意见,年底推出。对于阶梯电价,首档电量的量以及覆盖面争议最大。如何根据各地气候条件计量电量也有争议。最后各地都根据听证会作了调整。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林伯强主任曾对记者分析,阶梯电价是分档次的固定电价,照顾了居民的反映,但也将电价变得更为复杂。他认为,应该改政府对居民用电为明补,通过补贴、而不是通过压低电价来实现电价调整。
阶梯电价实施一年半后,发改委完善阶梯电价的通知对此作了很多完善。各地要结合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
新建居民小区供电设施要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进行建设,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执行阶梯电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