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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炒股男”不交电费 11年窃电5.7万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22  来源:台海网  浏览次数:76

台海网7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薇 文/图) 家住福州台江区义洲新兴新村的林某某,自从2000年因为欠电费被销户后,就一直采用直搭电线的方式偷电,迄今已与台江供电局打了11年的“窃电游击战”。由于没有被抓现行,加上涉案金额小,林某某一直有恃无恐。不过,昨日上午他终于被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正式逮捕。

不交电费,11年约窃电5.7万元

据台江供电局介绍,林某某从1998年10月起开始拖欠电费,在反复催缴无果的情况下,该局根据相关法规,于2000年将林某某家电表销户,切断了电源。此后,林某某便从电表箱的空气开关处直搭电线,拉到位于5楼的家里。11年来,台江供电局不断查处并剪掉直搭电线,但一等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林某某就又直搭电线把电拉到家里。

警方透露,林某某从2000年至今窃电100多次,光是被供电局剪断的直搭线就有50多公斤。台江供电局根据林某某家里使用的电器推算,11年来林某某窃电约11万度,欠电费约5.7万元。

林某某的窃电行为也影响到了邻居的用电安全。据介绍,由于直搭线没拧紧、电阻大,电线发热过载而导致跳闸的事情时有发生,林某某的邻居多次向供电局举报其窃电行为。台江供电局也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由于没有林某某现场窃电的证据,且涉案金额较小,无法立案侦查。

两个月蹲点守候终于找到偷电证据

从今年1月到3月,台江供电局多次安排值班人员到林某某家楼下进行蹲点取证。3月14日晚7点半左右,蹲点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上门告知林某某窃电事实,并剪除直搭线,然后躲在暗处守候。7点50分,林某某悄悄下楼,拿着作案工具蹑手蹑脚来到电表箱边搭线窃电,而这一过程被工作人员完整地拍摄了下来。

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昨日上午,林某某被警方正式逮捕。据介绍,如果林某某盗窃罪名成立,可能会被处以3年以内有期徒刑。

据透露,林某某没有固定职业,爱炒股,被捕后他依然没有悔改之意,他的妻子曾说他“太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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