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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电网企业应抓住机遇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29  来源:司贺秋  浏览次数:221
????????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将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加快推行和节能服务产业更快发展,这对于电网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是,电力作为清洁、绿色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电力的依赖程度会越来越大。从全社会大力促进节能减排、积极发展低碳经济的角度来看,作为电力服务供应者的电网企业,理应在促进电力客户节能减排尤其是节电方面有所作为。

  在国外,从事电力供应与服务的公用事业公司多以开办能源服务公司、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等方式为客户提供节电服务,既弥补了因节电而引起的销售收入减少,还丰富了对客户的增值服务手段,提高了供电服务质量,有效提高了自身在电力供应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可谓一举多得。

  从国内来看,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大都有自己的节能公司在运营,如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且技术实力、经济实力雄厚,发挥了重要的节能减排作用。电网企业在这方面还仅仅是处于探索阶段,笔者所知道的案例是,2008年,南方电网公司在江门供电局和曲靖供电局开展了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并取得了成功;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面向大客户开展了“节能诊断、用能咨询”服务,掌握了9个不同类型客户用能情况的一手信息,对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进行了有益探索。

  意见提出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意见还提到,今后国家将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同时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

  如果电网企业抓住此次意见出台的机遇,利用好意见中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就完全可以在未来庞大的节能服务市场占据一席之地,既有效拓展自己的收入来源,也丰富自己的竞争手段,还改善自己的供电服务质量。

  笔者建议,电网企业应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资金、信誉等优势,组建自己的节能服务公司,或者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开展与节能服务公司不同层次的合作,以开展节电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服务。

  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任重道远,任何有益于节能减排的事业都是社会所提倡的。针对意见的出台,电网企业必须抓紧研究,立即行动起来,化挑战为机遇,将挑战化小,将机遇做大,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国家、为社会做出自己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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