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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时刻”谁来让电于民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15  来源:张一龙  浏览次数:118
“电力供应一定要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 7月8日至10日,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孟学农在运城市就缓解电力紧张、农业和农村发展问题进行调研时说。他进一步指出,要“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证不误农时促进农业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见《山西日报》7月11日一版)。 进入7月中旬,由于加大了省内电煤生产、调配的保障力度,山西先后有近150万千瓦的机组重新并网发电,电力供应紧张情况有所缓解。但由于正值迎峰度夏高峰,缺电局面仍不容乐观。在此情况下,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农业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的保电原则,对高耗能企业停产让电、重点企业避峰用电、非重点企业“停二开五”及“停三开四”错峰用电是确保有序供电、确保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 但是,在落实有序用电方案上也遭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近日在晋南某市发生的某大型高耗能企业拒不执行限电措施的事件,显然与国家应对电力紧缺采取的种种努力背道而驰。事实上,由于很多高耗能企业对供电可靠性要求极高,本身就是保电用户,其庞大的电力刚性需求会反向拉动本已绷紧的电煤供应链,加剧了电力供应“尖峰时刻”的频率和强度。 近年来,山西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但从能源重化工基地到新型能源基地的转变非一蹴可就。2007年全省工业负荷占到总量的80%以上,而煤炭、黑色金属、焦炭、建材、化工等七大主要高耗能行业电力消费量占到工业全部用电的87.76%,产业重型化的趋势未得到根本扭转。勿庸讳言,众多的高耗能企业是资源大省在经济快速发展时唯一的”比较优势”,对GDP增长“功不可没”,但其大量的资源消耗和难以避免的高排放也如也如“一袭华袍上的虱子”无法隐藏。 群众利益无小事。当此关键时刻,山西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按照以煤定电、以电定用、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的原则,省电力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在晋企业、地方发电企业正通力合作保障发供电,争取把因电力短缺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降至最小。 人可刮骨疗伤,棋可弃车保帅,必要的付出和牺牲是为了确保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严格执行政府确定的限电拉路序列,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让电于民,关乎民生,关乎大局,既是各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更是在利益拷问面前必须作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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