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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耗子33小时疯狂偷电3万度 将首次被追究刑责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13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次数:136
中安在线3月11日讯(邱青青、张静) 隐蔽在农房内非法生产“地条钢”,用于生产的电也是偷的,这个“老板”真是机关算尽。近日,合肥市在一农房内揪出了一个33小时疯狂偷电三万度的大“电耗子”,并开合肥市区先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国电力网两会代表委员说电力专题   2月29日下午5时许,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力警务室接到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位于本市蜀山区井冈镇某农房内有一个“地条钢”生产厂,该厂33小时偷电三万多度。电力警务室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蜀山区井冈镇某农房地处偏僻,院内堆积了大量的废铁等物,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对该民房周围进行了广泛摸排。3月2日上午10时许,电力警务室民警获得重要消息,该“地条钢”厂正在生产,并且该厂“厂长”也在现场。访问中国电力网   电力警务室民警和市供电公司稽查人员立即赶到该“地条钢”厂,其厂长陶某正在组织人员装车,准备将13.46吨成品“地条钢”运往外省销售。民警当场查扣了“地条钢”及作案工具,并将犯罪嫌疑人陶某带回调查。中国电力网资料频道提供电力行业最新统计资料   据陶某交代,为牟取暴利2007年11月中旬他购买了“地条钢”相关生产设备,又以10.5万元的价格私自购买安装了一台1000千伏安大功率变压器,并在变压器外盖上简易房,然后用工具直接从该厂旁的1万伏高压线上连接到1000千伏安变压器上,窃取国家电能生产“地条钢”。   经查证,陶峰于2008年2月28日晚开始生产“地条钢”,生产时间从每日夜里20时持续至次日7时左右,每天生产时间达11个小时。直至2008年3月2日上午被查处时止,该厂共生产了33小时,盗窃电量3万余度,价值2.4万余元,数额巨大。目前,陶某涉嫌盗窃,已被合肥市检察院批逮,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教导员苏大方介绍,这些“地条钢”厂基本都有窃电行为,甚至为便于窃电选址都靠近高压走廊,且为隐蔽生产,一般都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利用地处偏远、废弃的旧厂房进行违法活动。为打击窃电行为,合肥市供电部门决定凡提供有效窃电线索的举报人,一经查实,将给予不超过5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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