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伏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关于每年年中发布上年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的通知要求,现就2006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及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区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是在各地区编制能源平衡表的基础上核算确定的。
????二、2006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24.6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9.61%。单位GDP能耗1.206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1.33%。
????[谢伏瞻]:三、第二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2.53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98%。第一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0.347吨标准煤/万元,第三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0.414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分别上升0.14%和0.13%。
????四、电力消费增长较快,同比增长14.2%。其中:工业用电增长15.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增长14.5%。电力消费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上升,由2005年38.1%提高到2006年的39.5%,是近3年提高幅度最大的,使单位GDP电耗比去年上升2.75%。
????[谢伏瞻]:五、全国除北京以外,其它地区都没有完成2006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的目标任务。
????六、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西藏自治区)有29个地区单位GDP能耗下降。其中:下降幅度超过3%的有17个地区,2%-3%的有6个地区,1%-2%的有6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