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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与自备应急电源技术规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15  来源:中国电科院  浏览次数:254
近日,由国家电网公司牵头,中国电科院主要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与自备应急电源技术规范》送审稿讨论会在宁波召开。专家评审组一致认为本标准具有很好的、开拓性、协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评审专家组的严格审查,本标准送审稿顺利通过评审组专家的审查。

会议由国家电监会主持,电监会输电监管部主任么虹,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徐阿元,中电联标委会主任许松林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电监会相关部门及部分派出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煤监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北京市卫生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公司等单位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评审。

该标准的出台对于系统地引导重要电力用户规范入网,指导用户自备应急电源合理配置,提高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和自救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以较低的社会综合成本减少重要电力用户的断电损失具有重要意义。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安全一直受到政府和供电企业的高度重视,但长期缺乏专门的规范标准,标准的缺失,致使众多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行的供用电法律法规对电力用户缺乏有力的约束,迫切需要国家层面的统一标准对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进行明确要求。本标准对重要电力用户的范围和分类进行了明确,首次采用电源配置模式标准化、技术方案规范化的方式,针对不同行业重要电力用户生产流程的特点及用电差异性,对不同类型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进行了规范。

中国电科院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会同其他参编单位,对不同行业的重要电力用户进行大量研究,较全面掌握了不同类型重要电力用户生产流程,在允许断电时间、断电影响、负荷特性等方面对供电可靠安全和供电连续性的特殊需求,依据重要用户对供电的特殊需求提出多种供电模式和应急电源配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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