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交易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 ——电监会发布《2009年度全国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情况监管报告》
本网记者 彭源长
近日,国家电监会编制发布《2009年度全国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情况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09年,电力监管机构在2008年度相关工作基础上,努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认真规范电力交易,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报告》对2009年电力交易和市场秩序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披露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监管意见。
存在的问题
《报告》指出电力交易中存在一些问题。《报告》对这些问题按非竞争性电能交易方面、竞争性电能交易方面和厂网秩序方面作了分类。
非竞争性电能交易方面又细分为基数电量交易、非竞争性发电企业电能交易两个方面的问题。
在基数电量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有:个别省份制订的年度基数电量计划违反“三公”原则;部分调度交易机构安排发电计划科学性和公平性不够,部分地区基数电量合同完成率低于100%;部分省份制订基数电量计划科学性不够。
在非竞争性发电企业电能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有:个别电网公司在抽蓄电站的抽水电量招标采购中获取额外收益或招标工作不规范,影响发电企业间的公平,部分抽水蓄能电站利用率较低,存在设备闲置的情况;供热机组经营不规范问题日益突出。
竞争性电能交易方面细分为跨省(区)电能交易、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补偿交易三个方面的问题。跨省(区)电能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较低,计划安排仍占主导地位;跨省(区)交易长期合同缺乏配套的灵活调整机制;部分跨省(区)交易行为不规范,存在原有体制下内部计划等形式组织交易的现象仍然存在等。部分地区发电权交易机制欠灵活,交易品种单一,交易规模偏小;个别电网公司网损测算与收取不规范;个别发电权交易没有实现节能减排的初衷。个别发电企业对辅助服务补偿交易的基本原则认识不到位,强调自身机组的技术制约,不愿意参加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拒绝承担辅助服务义务,希望维持“免费”使用其他机组辅助服务的运行模式等。
厂网秩序方面细分有以下问题
在合同签订、备案以及合同支付中存在的问题有:个别网厂间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存在无合同交易的行为,使厂网双方的交易丧失了基础性的约束;部分合同未按范本要求将电量分解到月,部分调度机构未严格执行分解到月的合同电量计划;个别电网公司在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中,存在明显违反“两个范本”基本要求,甚至存在不公平的合同条款等。
在交易信息披露与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电网企业实时运行信息未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现象较为普遍;在年度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报告工作中,个别电网公司以信息安全和保密为由未及时报送信息,或信息报送质量较差。
在并网运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已执行各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出台的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地区,运行信息披露、考核费用分配较为合理,发电企业相对满意,但部分电力调度机构仍延续厂网不分体制下的一些做法,导致发电机组利用率低下,部分电网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新建机组并网及进入商业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部分新建机组并网接入困难,新建机组转入商业运行问题突出等。
在电力企业落实许可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部分电力企业对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作用认识不足,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申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发电企业无证从事电力业务,电网企业与无证发电企业进行交易的情况在各省较为常见。
要求及建议
对于存在的有关问题,《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监管建议。
《报告》提出了八方面的整改要求。一是公平开展基数电量制订及调度交易。二是电网企业不得下达强制性跨省(区)电能交易计划。三是规范开展电能交易与合同签订、备案与合同支付工作。四是规范抽水蓄能电站管理工作。五是严肃新机并网及转商业运营工作,公平分配差额资金。六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七是加快系统建设,规范开展并网考核和辅助补偿工作。八是电力调度机构应停止使用部分自定的涉及电厂的规章规程,提高调度精细化程度。
同时,《报告》提出了七个方面的监管建议。一是加强科学规划,优化配置电力资源。二是加快推进电价改革。三是发挥市场机制,逐步减少计划电能交易。四是加大对各地强制优惠电行为的督察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五是尽快完善抽水蓄能电站成本补偿和调用机制。六是结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强自备电厂管理。七是协调解决发电企业送出工程的产权和维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