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户均月用电超200度
国家发改委10月9日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本报10月10日A02版),根据全国用电水平测算,全国覆盖70%“一户一表”居民家庭每月户均用电量为110度,覆盖80%家庭的户均用电量为140度。
然而,武汉供电公司负责人透露,武汉市居民用电量占武汉全部用电量的四分之一,全年用电量约为70亿度。按目前武汉居民用电统计的总户数291万户来算,户均月用电量在200度左右。若不考虑远城区,中心城区用户户均月用电量可能更多。
呼吁“用电起步量”本地化
《征求意见稿》10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后,市民、网友纷纷测算自家的用电量。
武汉市在夏季用电高峰时,夜间空调用电可带动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负荷。不少网友、市民都呼吁,武汉冬夏两季用电量比平时要高出许多,希望制定阶梯电价用电档次标准时,充分考虑湖北的季节差异和地区差异,并尽快公布本省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档次。
对此,武汉供电公司负责人表示,阶梯电价标准将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居民意见及实际用电情况进行统一规定,同时各省结合省内用电实际情况进行规定,该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价标准。
多户共用电表可“分家”
目前武汉市内大多数居民用电是一户一表,即一个门牌号对应一块电表,或一个房产证对应一块电表。但也有大家族居住在一处、数户共用一块电表的情况。
一旦实行阶梯电价,这些用户用电即使天天算着节省,仍将受到极大影响。
对此,供电部门称正在研究出台实施细则,对一户多租的情况,将允许凭出租协议、承租人身份证明、出租户房产证等相关证明,以房屋产权人作为户头再报装电表;对分家共同居住一栋私房的,凭分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房产证明,可增报电表。
供电部门同时表示,少数用户希望通过增报电表“分摊”用电来躲避阶梯电价,供电部门对增报电表的审核将会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