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法规INDUSTRYREGULATIONS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前沿 » 行业法规
行业法规

发改委:将继续深化电价改革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330
?? 今年以来,多项重大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渐次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果。就此,国家发改委8月4日首度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和回顾,并透露了未来的改革方向:将继续深化电价改革,研究制定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同时继续坚决执行经国务院批准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首先在水价方面,国家发改委表示,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仍然存在征收标准偏低、征收范围偏窄等问题,不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

  今年以来,天津、上海、南京、广州、兰州和银川等城市相继调整了水价,沈阳、西宁等城市已召开听证会,准备调整水价。为确保水价改革稳妥实施,近日,发改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电价方面,发改委表示,电价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按照这一改革目标,今年上半年,发改委积极推进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等方面的价格改革。

  发改委指出,下一步将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继续深化电价改革。指导各地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研究制定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完善生物质发电价格机制;抓紧研究下发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指导办法,减少交叉补贴;进一步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办法。

  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面,发改委表示,今年以来,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有升有降地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其中3次有控制地提高了成品油价格,2次下调成品油价格,对调动炼油企业积极性,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起到了积极作用。

  就此前媒体对中美油价比较的争论,发改委表示,我国国情客观上要求成品油不能像美国一样实行低税负和低价格的政策。我们需要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尽早引导石油合理消费,通过适当合理的价格,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保证国家能源安全。

  发改委最后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决执行经国务院批准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时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并适度控制成品油价格。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技术前沿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