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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供电公司制定重大事件新闻预警和舆论监督管理办法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15  来源:安徽省固镇供电公司  作者:张敬军  浏览次数:477
为改进和加强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报道,正确引导舆论监督。近日,安徽固镇供电公司制定了重大事件新闻预警和舆论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 一、建立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快速反应和新闻预警制度。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注重效果的原则,实行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建立重大事件新闻发布制度,适时组织和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此与新闻媒介进行面对面的双向沟通和交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突发事件信息,向用户表明自己的立场、观点,塑造自身良好形象。建立重大信息、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问题新闻报道工作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同时要求各乡镇供电所密切关注区域供用电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信息灵敏、准确,把握要情信息的主动权。公司宣传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访,抢占新闻制高点,掌握准确、全面、翔实的第一手资料,统一口径,在第一时间拿出客观准确的报道材料。 二、建立重大事件信息舆情迟报漏报责任追究机制。将重大事件、舆情信息报告工作列入公司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平时考核由公司宣传部门建档管理。凡在第一时间没有将重大事件、舆情信息报告的部门和单位,经调查核实后,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照公司双文明考核予以扣分。 三、建立舆论监督管理机制。公司宣传部门要以求实的精神开展舆论监督,坚持用事实说话,实事求是,不能偏听偏信,不道听途说。要辩证地观察和分析问题,既对事实本身负责,又对事实使用的准确性负责,不夸大、不缩小、不绝对化。要以恰当的方法开展舆论监督,选择好典型,把握好时机,掌握好力度。典型选择要注意代表性、针对性,抓住那些既能反映事件本质,又有法可依、有政策可循的倾向性问题进行舆论监督。时机把握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注意火候节奏,讲究策略艺术,注意实际效果。力度掌握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数量适度,密度调控,切忌一味追求轰动效应。要以建设性的态度从事舆论监督。批评报道要出于公心,不能炒作;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不能立足于摆问题。一个事件出现以后,要搞好后续报道,问题解决了,给予说明或肯定;问题没有解决,要追踪报道。开展舆论监督必须严守纪律,必须遵守党纪、国法和新闻宣传纪律,恪守新闻宣传各项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不能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进行打击报复或者牟取私利。要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监督。对社会新闻媒体曝光,应当正确对待,认真研究,积极做出应变的对策。对于报道本身不正确或歪曲事实的,主动说明真相,指出报道的失实所在,要求获得更正。如果一些批评报道所报道的事实准确无误,是属于部门本身的失误所造成的,应该接受批评,说明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并采取有力措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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