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今冬供暖季期间,北京市居民用电、气、热价格维持稳定,不作调整;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户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热价不作调整。
采暖用电的中央空调控制面板(央广网记者 王进文 摄)
根据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浮动情况,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3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
备注
1.今年采暖季价格执行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
2.非采暖季价格自2023年3月16日起执行;
3.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2.1元/立方米。
北京市发改委同时要求,各燃气企业和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