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合资子公司江苏林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与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广核林洋新能源泗洪有限公司签订了《EPC总承包合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公平、诚实、信任的基础上,就泗洪领跑者基地项目签订本合同。
根据合同内容,本次主要合作的项目为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域2号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和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域4号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均采用“渔光互补”建设方式,合同总价分别为54,940万元、55,950万元,总计约11.09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30.90%。
据悉,此次项目中用到的N型单晶双面高效组件乃是林洋能源2017年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之一。林洋能源N型双面单晶高效产品项目分为三期,终期规模为2GW。目前,一期投产规模为400MW,分别配套相应规模的电池和组件生产线。林洋能源在第二批领跑者基地中已运用了公司自产的N型高效双面组件产品,项目同样也是采用渔光互补的建设方式,从实际运营效果来看,背面可额外增发电量达20%以上。
而在去年7月,林洋能源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便与中广核安徽分公司就光伏电站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其中双方光伏电站合作将采取BT(建设—移交)或EPC方式进行。随着林洋N型双面高效产品在境内外的推广,公司EPC业务获得快速发展。此次双方再次合作,加强了彼此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双方进一步发挥各方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了公司EPC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公司后续EPC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建设、并网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近1.5GW。未来,林洋将结合N型单晶双面高效产品,充分发挥林洋研究院的技术优势,开发各类高可靠性、高性价比、高效发电的分布式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