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容量21.8GW,占全部并网发电项目的约33%,主要集中在内蒙古、河北、山东等地区;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容量约为3.2GW。
据了解,在2017年3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联合发布财办建〔2017〕17号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的通知,要求申报2016年3月底前并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经过了一年多的审核,光伏人期盼的第七批光伏补贴终于要发放了。
林洋能源作为国内最大的东部分布式电站运营企业之一,截至目前旗下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已近1.5GW,此次公司入选第七批补贴目录的300MW光伏项目将一次性回笼补贴资金超4亿,改善了公司的应收账款情况,同时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增加了新的资金动力。
近年来,新能源板块是林洋能源业务增长最快的一个领域。2017年公司光伏电费收入实现10.98亿,电费收入同比增长123.73%。光伏电站除自投资、运营模式外,林洋能源也一直在通过多种业务模式的开展而扩充公司清洁能源的业务体量,从而真正实现对清洁能源的运营和服务能力。
6月12日,林洋能源与泗洪中广核就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域领跑者200MW项目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的履行将为林洋能源带来11.09亿元的收入,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90%,合同的履行能够进一步拓展林洋能源EPC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其后续EPC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
在光伏电站业务上,林洋能源一直致力于开展多种商业模式,这也促使公司在运营端不断积累经验和数据,在运维端以搭建的智慧光伏云平台,增加第三方光伏电站运营商的价值而积累更多技术和数据,从而开拓更多的服务。同时,通过不断探索新模式,打造光伏分散式、互联式、智能交互式和分享式的创新体系,向着“成为全球分布式能源、能效管理领域最大的互联运营和服务商”的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