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6年10月19日,泉州市政府发布《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工业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16年10月份至2017年3月份单月用电量同比增长5%以上部分(增量达1万千瓦时以上,新投产项目除外),每千瓦时奖励0.2元,单家企业单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016年12月16日泉州市政府继续发布《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岁末年初增产增效电力奖励政策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16年12月份至2017年2月份单月用电同比增长5%且增量达5万千瓦时以上部分,每千瓦时再奖励0.1元,单家企业单月奖励从原来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泉州供电公司根据市经信委提供的5248家企业初步筛选,对符合条件企业组织大范围拜访,告知政策,释放政策红利,并及时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自泉州市政府用电奖励政策开始执行以来,我市10月有计694户规上民营制造企业符合用电奖励政策, 11月共计有873户规上民营制造企业符合用电奖励政策,合计奖励金额3320.69万元。 来源:中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