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将迎来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愈加丰富。中央企业法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三年的发展,依法治理能力不断增强,法治文化氛围愈发浓厚,一批优秀企业在其中脱颖而出。
佛山供电局作为“2011-2015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其法治宣传教育成绩显著,是广东电网系统内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在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记者走进佛山供电局,了解其在法治工作方面的心得。
依法经营,全员践行企业法治文化
“依法经营,是我们一直以来在企业中努力营造的一种氛围,并希望其逐渐积淀为一种文化。”佛山供电局法律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法经营在企业中,体现在“所有业务都是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且程序透明”。经过过去几年扎实推进企业文化战略, “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的法治文化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把法律条文转变成业务方面的规则,约束自己的工作人员,同时把业务规则作为运营的依据和准则,确保依法经营。”
依法经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严格守法的态度和持续改进的机制和决心。该负责人表示,形成企业“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的法治文化“三步曲”分别是:让员工感受到法律的重要、员工参与到具体法治工作中、让员工变成法治文化的践行者。
创新形式,构建立体多元普法网络
佛山供电局法律中心法律事务专责告诉记者,在面向社会普法方面,佛山供电局创新推出了“社会普法+”:即“社会普法+政府部门+社区+学校+区域联动+新媒体”;依托品类丰富的普法品牌和新技术传播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普法网络。
记者了解到,佛山供电局推出的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小品剧已成为佛山市“657”法治文化品牌之一。模拟法庭由该局员工自导自演,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在轻松活跃的气氛中将法律知识、依法治企的理念传递给观众。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社会公益普法宣传活动,如普法微动漫播放、“与法同行 全城热跑”等。“六五”普法期间,佛山供电局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这正体现了社会对佛山供电局普法工作的认可。
促地方电力立法,维护诚信和谐电力市场秩序
法治文化建设,立法是基础。该局在法制建设上不断前行,促进地方电力立法,成为他们下一个努力的方向。“电网建设、用电安全和电力设施保护等问题,体现了电力立法的滞后性,”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佛山的经济体量和地方电力发展也需要强大的电力立法支撑。”她表示,佛山供电局此前已经促请政府出台《佛山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该办法成为南方电网内首个地级市出台的关于重要用户的管理办法,明确各方权责关系,建立重要用户准入和退出机制。目前,该局正在积极推动《佛山市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七五”期间将持续推进地方电力立法,着力构建完善的地方电力法规体系,实现电网经营管理各个环节有法可依。
“七五”普法开局,佛山供电局将继续围绕企业中心工作,致力佛山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创新“七五”普法形式和内容,让普法工作接地气、解决实际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按照市‘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企业内部推行‘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任务下放到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让自己的员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由“被动学法”变为“主动用法”,进一步践行“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法治文化。”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