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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供电公司推广购电制费控在平时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7  浏览次数:178
      5月4日,福建省石狮市仑后村村民黄先生到国网石狮市供电公司申请新装一只家用单相电能表,由于无法提供正式产权证明,营业人员将黄先生列入费控制推广目标客户,建议他采用“先付费、后用电”的付费模式。5日上午,装表人员为黄先生家安装完电表后,黄先生预存了200元电费。

“我经常外出经商,家里只剩下独居老人,有时也怕错过交费期限,预存电费的方式正好适合我,还能够透过余额知道用电情况,这样用电也能更科学更节约。”黄先生对预存电费的方式表示支持。

据了解,自5月1日起,石狮市供电公司开始对供电区域内存在电费回收风险的客户试点推行购电制。购电制是一种新型的缴费方式,它将传统的先用电、后付费、定期抄表、定期缴费的模式转变为可实时计费、预付电费、电费预警的现代管理模式,客户可通过手机接收电费余额预警短信、电费扣款信息等,让用电更透明、更科学、更便捷。同时,供电企业可藉此降低电费回收风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将更多精力转移到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上。

在推广购电制的同时,石狮市供电公司将对购电客户的电费预警及停、复电等业务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小结推广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反馈、形成经验,以促进用电付费模式的转变。来源: 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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