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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凯湖电业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2  浏览次数:278
     通讯员 刘立 荆延春 报道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兴凯湖电业局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突出宣传教育,思想认识到位。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相结合、与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结合,采取发放资料、集中学习、多方宣传等形式,充分利用反腐倡廉网站、手机短信、廉洁文化摄影、书法等多种载体,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始终做到防微杜渐、廉洁自律,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防线。二是党委中心理论组率先组织学习,结合协同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为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努力方向。三是各部门按照局党委的布置要求,集中组织学习讨论,对照本单位、本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大局观念,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积极性。

健全体制机制,组织保障到位。一方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监督职责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领导干部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和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一把手”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各单位、各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分解到位。明确局党委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领导班子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监察部门负责加强贯彻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局纪委、监察部强化责任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同办公室、工会等部门,认真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考核等具体实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更加扎实有序。

强化监督考核,责任落实到位。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组织全局领导干部按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要求各部门指定一名兼职协同监督联络员,加强与局党委、监察部门的沟通和反馈,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同时,局党委结合全年综合目标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制定并实施监督检查“三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局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的投诉电话,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培养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政治素质,树立全局监督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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