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廉”新规:一是集体学廉,公司与分公司两级中心组每年至少专题学廉两次,同时接受各项制度规定与警示案例、廉政基地等思想与感性上的教育;二是领导讲廉,公司与分公司两级组织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必须上一次廉课,讲党性常敲钟;三是交心谈廉,领导人员谈心谈话必须谈廉,进行相应的提醒提示或诫勉;四是文化敬廉,公司与分公司两级组织必须以打好助廉亲情牌为载体创设富有企业特色的廉洁文化环境;五是言行守廉,领导班子与全体领导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等规定,端正言行风纪,完善制度,民主决策,公开厂务党务办阳光事;六是年度亮廉,公司全体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必须按规定向组织申报个人重要事项,公开家底无保留;七是专门述廉,公司与分公司两级领导班子与领导人员每年度必须向本单位职代会进行专题述廉报告,进行廉洁承诺与自查整改;八是民主议廉,公司与分公司两级职代会必须有集体议廉程序,领导人员虚心听取各方意见;九是群众评廉,公司与分公司两级职工代表必须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廉洁履责状况进行评议评价;十是业绩考廉,公司与分公司每年度业绩综合考核必须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考廉,权重至少在10%以上,确保企业肌体十指廉心,经营业绩廉而不秽。
按照《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关于领导人员述廉议廉的暂行办法》的新规定,水电十六局党委认真落实2014年度公司与分公司两级领导班子与领导人员的述廉议廉工作,紧扣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的工作主体,强化领导班子 的“两个责任”与领导人员的“一岗双责”,努力构建学廉讲廉谈廉敬廉守廉亮廉述廉议廉评廉考廉的“十廉”新常态,推进队伍廉能兼优,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