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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津供电:温馨提示倡"廉"关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1  浏览次数:249
     人民网重庆2月11日电 “新的一年里,各级员工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自律,改进作风,依法履职,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2月10日,国网重庆江津区供电有限公司纪委在该公司局域网站上,向全体干部员工发出温馨提示,重申“八项规定”,祝公司全体员工春节快乐、阖家幸福,清清廉廉过新年。

该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廉政工作。在2015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该公司纪委结合实际,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市公司“八项禁令”等廉洁从业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对2015年春节期间执行八项规定作出了要求和强调。

一是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二是严禁公车私用、人情消费、超标准接待;三是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四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五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六是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七是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八是严禁参与赌博和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活动;九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十是不准发生酗酒滋事等不注意公众形象、不符合身份的言行;十一是不准索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彭国威 通讯员 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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