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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电企业国有产权全部划转至省电力公司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17  来源:黑龙江日报  浏览次数:169

日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延寿县电业局等131户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至此,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全面完成了省内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关于“到2020年末全部取消农电代管体制”要求部署,结束了20年的农电代管历史。此举标志我国农电代管体制正式“退市”。

据介绍,按照国家农电体制改革统一部署,1998年我省实行了农电代管制,按照“三管五不变”原则,将县级供电企业全部交由省电力公司代管。“三管”即管领导班子配备、管人员编制、管资金使用;“五不变”即企业性质不变、财税政策不变、资产隶属关系不变、电力趸售关系不变、人员工资来源不变。之后,省电力公司又陆续对5个大型农垦电业局及分散农垦、森工供电企业实行代管。“代管”有力促进了当时的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截至2017年底,省电力公司累计投资310亿元用于农网建设改造,完成“两改一同价”“户户通电”等一系列重大任务,改善了45万“低电压”客户的供电质量,完成了13.8万眼机井通电、3165个中心村电网和527个村动力电改造。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电网建设需求日益提高,原有的代管体制产权不明晰的弊端日益显现。

“完成农电划转,资产关系得到全面理顺,投资渠道更加畅通,彻底打破了长期制约我省农电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将促进农村电网全面高速发展。”省电力公司董事长李永莱说。为加速推进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省政府成立了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全省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农电企业独立法人地位不变、电力趸售关系不变、纳税渠道不变、职工社保关系不变,按子公司方式运作完成划转工作,为顺利推进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省电力公司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农电企业基本情况,逐级组建专门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周通报、日跟踪”等有效工作机制,加强督察督办,强化关键环节管控,确保划转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采取“东西帮扶”、资产划拨、安排电度表轮换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有效缓解了农电企业智能电度表覆盖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为圆满完成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提供了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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