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研究制定并发布《四川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相关工作制度、接入电网服务、新建电源项目及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建设、电网补强项目建设、并网调试、转入商业运营、信息公开及信息报送等。
二、针对新建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四川能源监管办结合实际,转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对电网企业并网管理制度、材料审核、并网安全管理、合同协议、信息报送等进行了规范,对调试期“两个细则”考核、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标准、电费结算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对退出商运机组提出了要求。
三、建立健全新机转商运工作机制。四川能源监管办定期定期组织调度机构对新机涉网试验、转商手续办理、转商时间认定等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西南网调、四川省调定期报送新建机组投产、转商运情况、在役机组退出商运情况。
四、指导四川省调对《对四川电源并网服务指南》进行修编并正式发布,深入贯彻“服务发展、服务电网、服务电源”理念,以“流程简洁、要求清晰、办理合规、工作高效”为目标,为新建电源业主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合规高效的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了调度服务内容、完善了服务标准、优化了服务流程,有利于促进电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
下一步,四川能源监管办将加大常态化监管工作力度,密切跟踪有关工作动态,多措并举,持续强化电网并网运行管理,为促进四川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