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按照国家农电体制改革统一部署,1998年我省实行了农电代管制,按照“三管五不变”原则,将县级供电企业全部交由省电力公司代管。“三管”即管领导班子配备、管人员编制、管资金使用;“五不变”即企业性质不变、财税政策不变、资产隶属关系不变、电力趸售关系不变、人员工资来源不变。之后,省电力公司又陆续对5个大型农垦电业局及分散农垦、森工供电企业实行代管。“代管”有力促进了当时的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截至2017年底,省电力公司累计投资310亿元用于农网建设改造,完成“两改一同价”“户户通电”等一系列重大任务,改善了45万“低电压”客户的供电质量,完成了13.8万眼机井通电、3165个中心村电网和527个村动力电改造。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电网建设需求日益提高,原有的代管体制产权不明晰的弊端日益显现。
“完成农电划转,资产关系得到全面理顺,投资渠道更加畅通,彻底打破了长期制约我省农电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将促进农村电网全面高速发展。”省电力公司董事长李永莱说。为加速推进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省政府成立了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全省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农电企业独立法人地位不变、电力趸售关系不变、纳税渠道不变、职工社保关系不变,按子公司方式运作完成划转工作,为顺利推进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省电力公司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农电企业基本情况,逐级组建专门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周通报、日跟踪”等有效工作机制,加强督察督办,强化关键环节管控,确保划转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采取“东西帮扶”、资产划拨、安排电度表轮换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有效缓解了农电企业智能电度表覆盖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为圆满完成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提供了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