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以家庭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农村改革不断推进,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为了彻底解放农业生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长沙市郊区在建立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农机、农技、农电等农村配套改革。
供销社改革
1980年,长沙市郊区开始放开商品市场,允许多渠道商品流通。郊区供销社业务经营范围由传统的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和日用工业品购销等,逐步发展到百货、纺织品、五金、文化用品、煤炭、国药、南食、饮食等方面的5200多个品种。是年,郊区供销社商品销售总额4311.9万元,比1978年的2986.1万元增长44.4%;实现利润73.5万元,比1978年的60.4万元增长21.7%。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供销社。
为了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郊区供销社开始实行经营管理方式改革。1981年9月,全区供销社试行以商店为单位的简易核算,并按营业收入、费用率、资金周转率、利润率、固定资产增值等八个方面设置经济责任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计奖。基层供销社经济责任制的建立,促进了供销社业务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
1982年末,全区供销社商品销售额4914.9万元,比1980年增加603万元;利润94.7万元,比1980年增加21.2万元;固定资产437.4万元,比1980年增值153万元;费用率(基层社)7.74%,比1980年下降0.28个百分点。
粮票。
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出:“基层供销合作社应恢复合作商业性质,并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逐步办成供销、加工、贮藏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中心。”1983年1月,郊区区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并成立长沙市郊区供销社体制改革领导小组。1月21日,开始在大托供销社进行体制改革试点。4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区全面铺开供销社体制改革工作。
第一步,清理股金,落实股权。全区账面49095股,股金58247元;清理落实40469股,48134元。第二步,组织分红,发动入股。使入股数达36517股,入股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2%;股金达78.26万元。第三步,召开入股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建立民主管理机构。全区各基层供销社先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计978人,民主选举理事会成员53名,监事会成员61人。第四步,各基层供销社分别制定社章和经营管理制度。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供销社墙上的广告画。
1983年6月,郊区供销社改为郊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区供销社改为联社后,即由过去的全民单位改为集体单位,由“官办”改为了“民办”,同时,各基层供销社成为区联社的社员社。1984年1月,区委批准建立中共长沙市郊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下辖供销联社党支部和生产资料公司党支部。各乡、场基层供销社党支部隶属乡、场党委和区联社党组双重领导。
供销合作社社员证。
各基层供销社充分发挥“三性”特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一是层层松绑,扩大自主权。从1984年6月起给基层社下放权。二是启用能人实行劳动组合。通过揭榜招贤方式,启用21位30岁以下有文化、懂管理的商店正、副经理。三是全面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全区63个商店有34家实行工资全额浮动承包责任制;27家实行“百元销售工资流通费用含量包干”责任制;2家(韶山路、上大垅商店)实行“利润包干、工资全额浮动”责任制。四是开展横向联营,鼓励投资入股。
供销合作联社股金证。
1984年,长沙市郊区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额7079.6万元,比1982年增加2164.7万元,增长44%;实现利润126.1万元,比1982年增加31.4万元,增长33.1%;固定资产达587.3万元,比1982年增加149.9万元,增长34.2%。
信用社改革
1981年至1983年,随着郊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逐步建立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逐步扩大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涌现一批专业户(重点户)和新的经济联合体,农业生产、家庭副业和农村工商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适应这一新形势的变化,郊区农村信用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全面整顿农村金融,改革信贷投资方向”的农村配套改革工作。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农村信用社。
着重围绕五个方面进行整顿:一是整顿农村金融工作的思想和作风。组织信用社的干部职工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二是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改善服务质量。三是整顿财经纪律。四是整顿和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做到权、责、利相结合。五是整顿和建设好领导班子,健全民主管理机构。
郊区信用社在历时三年的全面整顿期间,从思想上、经济上、工作上进行大清查、大整顿;恢复和健全信用社社员管理组织,公社建立信用社社员管理委员会,大队建立信用站社员代表管理小组;清理错乱账务、落实了债权、债务,恢复股金分红;处理遗留案件,严厉打击违法乱纪行为;重新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纪律;恢复和发展金融业务,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83年底,郊区信用社整顿工作按“六好标准”验收全部合格。
1980年湖南农村信用社存折。
郊区信用社经过全面整顿,从思想观念上、工作方法上,基本做到“五个适应”(适应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经营形式;适应农业内部经济结构与耕作制度的变化;适应农村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农村商品流通不断扩大的需要;适应广大农民治穷致富的强烈要求)。
与此同时,开展了信贷投资方向的改革。一是从支持粮食生产为主,向全面支持农林牧副渔业的方向发展;二是从支持农业生产原有耕作方式,向支持农村科技进步、广泛运用农业科学技术的方向发展;三是从单纯支持农业生产,向支持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全过程的方向发展。
1981至1983年,郊区信用社投放“三农”贷款分别为951万元、1283万元和1757万元。其中投放农户贷款分别为123万元、249万元和523万元,分别比上一年度增长132%、102.4%和110%。郊区专业户年收入过万元的达到78户。
1983年,郊区信用社累计投放农村工商业贷款1112万元,比上年增长35%。是年,郊区企业总收入达1.35亿元,完成计划111%。其中:对机砖厂、预制场等42个企业发放贷款160万元,实现收入763.2万元,创利润60.7万元,上缴税金62.1万元;对44个集体商业企业贷款121.5万元,实现销售收入471万元,获利润28.3万元。
农村信用社。
郊区农村信用社经过三年全面整顿和实行信贷投资方向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在促进自身金融业务发展的同时,以每年递增36%的速度,累计投放“三农”贷款3985万元。
农机改革
1979年,长沙市郊区农机总动力49114千瓦,其中大、中、小型拖拉机663台,8606千瓦;农用汽车190台,11543千瓦;农用内燃机、电动机3885台,28965千瓦。随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完善,对农业机械的需求向适应家庭生产的方向发展。公社农机站管理的大中型农业机械设备失去了农田作业市场,逐步被私人购买的农业机械替代。
1979年,长沙市郊区洞井大队在进行农机新产品应用试验。
1980年,郊区各农机站相继裁减人员。1981年,郊区设立农机水电局后,农机管理体制开始改革。首先,放开农机经营市场。农业机械、机具经营由国营、集体经营,逐步转向个体所有农户经营、联户所有联户经营、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方向发展。其二,改革农机站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农机站具有农机管理服务与以农机为主体的综合性经营的双重职能,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三,建立农机安全监管机构。区委、区政府于1984年3月决定成立郊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各乡、场农机站配备了专职农机安全员。
年底,郊区农机管理体制改革显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农机管理工作得到巩固与加强。当年农机站由14个增加到16个,当年全省农机年检年审工作现场会在郊区召开,全区年检年审合格率达98%。二是农机经营工作初显成效。郊区农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实现销售收入88.2万元,创利润3.2万元。三是新农机具和新技术得到推广。在推广并普及机滚船、手压真空泵、650打稻机的前提下,有选择性地推广了0.3H家用谷物烘干机12台,NF-400型三分离式碾米机4台。还推广了手动自动加油枪、金属清洗剂节油及大中型拖车装车制动等新技术。
打稻机。
农机管理体制改革,使农机经营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格局,促进了农机工作的发展。至1987年全区农机队伍人数达3389人,全区农机总动力12.94万千瓦,比1979年增长1.64倍,农田亩平1.05千瓦,居全省之首。其中拖拉机859台,12799千瓦,比1979年分别增长29.6%和48.7%;农用汽车1033台,62873千瓦,比1979年均增长4.4倍;农用内燃机、电动机8562台,53775千瓦,分别比1979年增长1.2倍和85.6%。拥有机械化农机具2767台,比1979年增长73.9%。
农技改革
1979年1月16日至18日,区委召开郊区首届科技工作大会,传达全国科学大会精神,交流科技工作经验,动员全区科技人员和全体人民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作出切实抓好科普工作和农技改革的要求。会后,区、社、场党委和科技部门,围绕五个方面进行农业科技改革。
一是整顿、健全和发展四级农科网。1979年郊区组建科技情报资料室;1983年8月,成立科协;大队(村)成立农科队,生产队(村民组)成立农科组。二是发展壮大科技队伍。1978年6月,全区有自然科学技术人员146人,其中农技人员在岗的只有91人。经过培养、引进一批科技人员,截至1984年6月30日,全区科技人员760人,其中农技人员161人,科学技术协会成员423人。三是建立科技责任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科技分工负责制。四是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经验交流。鼓励各级农科组织大办农业教育网,创办《科技动态》和《郊区科技报》刊物。五是广泛开展科研与科技推广。1979年,科研、科技推广工作全面铺开。
在科研、科技推广工作中,水稻方面的项目有三熟丰产栽培技术研究,吨粮田试验;蔬菜方面的项目有蔬菜土壤障碍因子的研究和诊断,单倍体育种茄果蔬菜花培植株的繁育等;畜牧方面的项目有大牲畜受精卵的移殖试验,长沙白猪新品种的选育,长沙“黄鸡”培育等;水产方面的项目有大面积(十亩以上水面)产成鱼过吨的示范试验,杂交草鱼、青鱼新品种的选育,非洲鲫鱼在本地安全过冬的研究等;果林方面的项目有柑桔矮、密、早试验等;农机方面的项目有工农-10型手扶拖拉机配耕耙犁试验,玻璃温室及塑料大棚内机械化作业及喷灌,养猪、养鸡、养鹿机械化的试制;综合类的项目有水稻、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大面积示范试验,土壤资源的全面普查等。
长沙市养鹿试验场。
1981年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科技大会,奖励40项科研成果,继续安排35项科研项目。是年,岳麓渔场和湖南师范学院共同培育的“岳鲤”,获国家水产局科技成果二等奖。1983年10月16日至24日,区委委派湘湖渔场党委书记到山东省牟平参加全国水产科技工作会议,作了题为《抓科学养鱼促鲜鱼生产》的发言。11月,国家农牧渔业部、林业部和国家科委授予湘湖渔场全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2月上旬,黄河流域8省12市大白菜品种配套栽培科研成果推广现场会,在岳麓山云麓宫召开。与会代表参观了岳麓山公社菜科站、银盆岭大队望天垅等科研、生产现场,给予了好评。
长沙市郊区湘湖渔场一角。
1984年,郊区农业科学方面实施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的项目达79项。其中蔬菜部分53项,农林部分15项,农机水利部分6项,畜牧水产部分5项。
1984年末,全区农业总产值8209万元。其中种植业3527万元,占44.23%;副业42.97%;林业58万元,占0.71%;牧业3631万元,占44.23%;副业460万元,占5.6%;渔业533万元,占6.49%。种植业中,粮食产值1644万元,占46.6%;蔬菜1587万元,占45%;水果、茶叶及其他296万元,占8.4%。
农电改革
1980年前,郊区农电以农业生产用电和农民生活用电为主。配电网络建设由用电单位根据用电需要,自筹资金并申报长沙市供电主管部门批准,经查勘定位后施工。农电工由市电业局考核发证,持证上岗,接受市电业局和大队管委会双层管理,主要负责供用电网维护和电费收缴。
1981年1月,区政府在经济委员会下设“三电办”。三电办负责全区计划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并做好协调供、用电双方关系。长沙市电业局对郊区实行用电配额管理,农业用电、民用电和工业用电分别确定配额指标,按不同价格收取电费。郊区“三电办”把配额指标分解到各公社、农场的用电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计划用电、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情况。
长沙电工厂。
1984年,各乡(场)分别建立农电管理站,并按农电管理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辖区电网维护、管理与电力增容申报和电费收缴等工作。乡(场)农电管理站的建立,促进了农电管理工作的加强,基本保证了农忙季节、防汛抗旱等农业生产与农村重要工作的用电需求。
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郊区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量由1981年的1489万度,增加到1985年的4010万度。1985年8月20日,区委、区政府在望岳乡召开农村用电整改工作会议。会后,各乡(场)、村(管区)主管农电工作的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农电工作人员,从低压配电室到所有用电设备,进行了安全用电与节约用电方面的整改,提高了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水平。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配电大比武。
与此同时,根据农村商品生产和乡镇企业发展的需求,采取了调整用电配额、争取用电指标、乡镇企业抢零点班用电和自购发电设备等措施,有效地缓解了用电供需矛盾。
长沙市郊区推进供销社、信用社、农机、农技、农电等农村配套改革,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更新和素质的提高,促进了郊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商品流通,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全面恢复与发展,加速了城郊型农业商品化、专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