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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攻坚行动 推进城市综合体等电能替代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0  来源:观点网  浏览次数:117
观点网讯:6月2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其中包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攻坚行动,生活方式低碳化转型,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等十条措施,自2022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清洁能源替代方面,将推进工业企业、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院校、医院、办公楼宇等的电能替代。推进电锅炉替代燃气锅炉,按照改造成本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并享受电价优惠。支持工业窑炉、燃气空调等重大用能设备电能替代改造,按改造成本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电能替代改造用户增容工程按红线内费用的10%给予补助。
在生活方式低碳化转型方面,将定期开展“家庭电气化”赠送电费活动,持续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活动,引导居民家庭使用高效节能电器。推动火锅、烧烤等特色餐饮使用电力能源,对采用电厨且具备条件的单独装表计量,消除转供环节加价,降低实际用电成本。
在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方面,将支持既有加油、加气站实施综合能源站改造,增建充换电设施、加氢设施。根据停车位数量配建充电桩,新建建筑按总停车位15%—25%的比例分类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既有居民小区规模化增设充电设施并实行“统建统管、有序充电”,按私家车位及公共车位性质分别给予4000元/桩、6000元/桩建设补贴。
同时,将加快发展绿色生产制造,对重点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免费诊断,指导节能改造,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推动能效对标达标,对落后产能淘汰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此外,还包括鼓励社会节能降碳,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探索用能预算管理,支持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参与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以市场化方式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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