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资讯INDUSTRYNEWS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情资讯
行情资讯

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 支持中小用户参与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9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231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指出,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

  通知明确,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用户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经营性电力用户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力用户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产品和工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的电力用户严格执行现有差别电价政策。符合阶梯电价政策的企业用户在市场化电价的基础上继续执行阶梯电价政策。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普遍服务和社会责任,按约定向电网企业支付系统备用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达到能效、环保要求,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后,有序推进其自发自用以外电量按交易规则参与交易。

 

  通知表示,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针对选择参与市场化交易但无法与发电企业达成交易意向的中小用户,过渡期内执行原有购电方式,过渡期后执行其他市场化购电方式。退出市场化交易或未选择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中小用户,在再次直接参与或通过代理方式参与市场化交易前,由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