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6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向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配售电公司颁发甘肃省首张《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甘肃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印发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并于2016年将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纳入全国首批试点之一。
甘肃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立足监管职能,持续推进甘肃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和试点项目单位供电业务许可工作,通过政策解读、实地调研、监管约谈等方式加快项目进度,并简化优化许可条件,加快推进许可工作。同时,甘肃能源监管办在许可审查环节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查效率,认真指导企业申请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确保阳光许可、优质服务。
在颁发许可证书工作座谈会上,甘肃能源监管办监管专员、党组书记仇毓宏讲话指出:一是要继续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增量配电改革的意义,持续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二是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配售电公司持证后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依法运营,降低成本,做好基础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用户的合法权益。三是增量配电业务是新的领域,要讲政治,讲大局,继续加强学习研究,特别是各参股方要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公司运营发展,争取成为示范项目,对甘肃省其他试点项目起到引领带头作用。
甘肃能源监管办、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配售电公司、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颁证仪式。(资质处: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