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各地的电改路径和发展速度参差不齐,但总的思路是从输配电价到交易机构设立再到培育新交易主体。值得注意的是,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各方博弈重重,而且还面临电网企业新增投资与电量难以匹配、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及交叉补贴存在难度等问题。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业内称“9号文”),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在过去两年深圳、内蒙古西部、宁夏等7地开展输配电价改革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3月北京、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也被列入试点范围,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方案,拟于今年5月底前上报。
当然,对于投资者而言,最关注的还是终端的售电放开。广东、重庆首批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贵州、云南首批两个电改综合试点近期已正式起步。根据5月16日公布的《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在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的基础上,将在2016年6月底前,建成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完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同时,推进兴义售电侧改革试点和贵安新区配售电侧改革试点。与此相比,云南、重庆、广东的进展更快些,已有实质的购售电交易。尤其是广东的改革更为激进,全国第一个安排售电公司参与集中竞价交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30个省市区成立了售电公司,已达到423家。虽然输配电价改革已覆盖了全国超过60%的省份,但“9号文及配套文件发布以来,各地申请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积极性很高。整个电改要同步走,不能碎片化,未来坚持以综合试点为主、专项试点为补充。”相关部门人士称。据透露,此前江西已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在新成立的南昌临空经济区,开展售电侧改革及能源管理体制创新试点。内蒙古则提出制定全区电改综合方案,申请在包头市国家级生态铝业园区开展配售电改革试点。而湖南拟于6月底前启动包括配售电改革在内的专项试点。西藏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工作也在酝酿中,其厂网分开或探索分类改革的途径,同时研究探索交叉补贴新机制。此外,辽宁、黑龙江、浙江、北京、天津也纷纷征求电改工作意见,酝酿改革方案。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当前电改全面落地开花,各试点的方案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大致相同,但在参数核定、机制设计等一些有所不同,有关各方博弈重重。《河北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历史形成的,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和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以外的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存量配电资产,可视同为增量配电业务。而四川的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方案则提出,在试点范围内新成立的售电公司如已有配电网,应上报物价部门核定配套电价。对此,电网公司提出反对,认为增量配电业务范围仅限于新建配电网络,而且输配电价应该按省核定。
问题并不止于此。作为国网辖区内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获批的第一个省份,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覃红伟表示,国网公司加大投资可以提高输配电的输配成本,但这又与社会的承载力和使用需求不匹配。而且,不断推高的输配电价最终还会体现在电价上,下一个监管期就可能面临涨价,相当于“羊毛出在羊身上”,建议政府及电网企业结合电量增速考虑新增投资,综合考虑社会发展水平和电价承受能力。
同时,宁夏物价部门反映,宁夏电力公司目前尚未对各电压等级的电量单独计量,并按相应口径进行成本核算,目前很难算清各电压等级及各类用户间的交叉补贴。希望电网企业能按要求进行成本归集,并进一步细化到各电压等级。此外,业内人士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平衡账户管理办法,同时,还应统一制定常态化的监管办法,对电网企业的投资、收入、成本、价格等信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