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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获电力体制改革等多项国家改革授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6  浏览次数:207
     山西省能源领域改革统筹推进

获得低热值煤发电、电力体制改革等多项国家改革授权

今年1月底,经过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这是国家电网覆盖范围内第一个全省域电改综合试点,是国家层面对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又一重大改革试点授权。从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到低热值煤发电,再到电力体制改革,山西综改几年间,从国家争取到了数项影响深远的重大政策,全省能源领域改革统筹推进取得重大进展。

2014年,我省成立了省长任组长的山西综合能源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以推动能源革命为引领,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打造升级版的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全面加快了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步伐。

我省规范高效落实国家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委托。2013年国家能源局同意委托山西核准“十二五”时期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这是国家电力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由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实行的国家一级核准单体项目改为国家核准总规模、地方核准单体项目。目前,国家委托我省核准的“1920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已全部核准完毕,如期开工建设。

加快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提速工程。2014年5月,我省正式启动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工作,在全国率先实施全省范围的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突出体现了亮点:一是标准高,燃煤机组排放执行标准向燃气机组排放标准看齐,是现今全国火电排放标准中最严格和最先进的排放标准;二是范围广,在全省域内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标准,是全国唯一在省级区域内推行最严格排放标准的省份。2015年进一步将原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完成时限由2020年提前至2017年底,3年将全部完成106台、4404万千瓦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

一批外送电通道项目启动实施。经过努力争取,国家同意建设涉及我省的四条外送电通道,分别是蒙西—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陕北榆横—潍坊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晋北—江苏± 800直流特高压、盂县电厂—河北辛集500千伏交流输电通道,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外送电能力1450万千瓦,目前已有三条通道核准开工。

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有望落地。2013年10月,国土资源部同意以“部控省批”方式,将煤炭和煤层气矿业权审批事项全部授权我省。这一授权,把采煤采气一体化落到了实处,为加快实现“气化山西”奠定了坚实基础。2015年5月以来,经过沟通对接,拟通过行政法规,调整部、各省(厅)矿业权审批权限,其中关于煤层气权限下放回应了我省分级管理的改革诉求,正在进一步论证。  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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