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资讯INDUSTRYNEWS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情资讯
行情资讯

东北区域2015供电专项监管工作正式启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7  浏览次数:336
     供电监管是能源监管机构对输供电企业实施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早在2006年,原东北电监局就按照供电监管相关法规,在东北区域全面开展了供电监管工作,规范了供电企业经营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年来,能源监管机构积极响应国家简政放权号召,转职能,改作风,监管模式由以往的全面排查转变为问题监管和专项监管,供电企业服务水平和供电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个别地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5〕247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5年市场监管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18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动国家振兴东北重大项目的有效实施,巩固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专项监管成果,东北能源监管局于2015年6月份正式启动以“下基层、查问题、解难题”为主题的供电专项监管工作。

此次供电监管工作,将以问题监管为导向,以整治违规收费和治理“三指定”违规行为为重点,深入基层供电企业,着力解决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促进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逐步实现国家能源局提出的“五个持续,五个保障”工作目标。

为做好这项工作,东北能源监管局制定了《2015年供电监管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供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方案》详细制定了此次供电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明确了供电企业具体开展供电监管工作的五个阶段,并对供电企业自查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东北能监局将根据供电企业自查情况,全面开展供电现场检查工作,通过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及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和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专项监管,重点对供电企业的国家重点工程及地方重大项目管理情况、用户受电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用户受电工程业务办理情况、市场违法违规治理情况、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费管理情况、供电“两率”管理情况、供电服务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并坚持做到监管和整改提高相结合,以点带面,促进供电企业规范发展,监督和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供用电问题和用户业扩工程市场问题,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积极贡献。来源: 中电新闻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