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个自称电管所长的青年男子,大约14:00左右带领三个青年男子到淇县南环路“英皇会所”KTV歌厅开始消费,期间四人饮用数瓶洋酒,数十瓶啤酒。
15:00左右,几人醉酒后又点了多瓶洋酒,向其它包间“免费赠送”,遭到会所经营方婉拒。
之后,情绪失控的四人开始逐一打砸会所包间,期间始终叫嚷“免单就行了?让你们知道知道电老虎的厉害!停电,把电给你们停了,看你们怎么挣钱。”。
随后王姓男子拿起电话,在电话中说“南环路一带电力有故障需要维修,尽快停电。”大约10分钟后,该县城南环路、北环等主要街道用户(商户)用电被拉闸。
记者向该县多个部门核实,本次停电涉及用户5000户左右,覆盖淇县县城近1/2区域。鹤壁市国家电网热线统计,此次停电用户涉及多达20个区域(道路),至今大部分停电区域仍没有恢复用电。鹤壁国家电网热线给出的停电原因是“临时停电,具体原因不详。”
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国家电网河南公司、国家电网鹤壁公司当晚即派出调查组赶赴河南淇县调查处理。
11月4日国家电网鹤壁供电公司对此次供电事故向社会公开道歉,并对当天四名当事人和淇县供电公司总经理、纪委书记等多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通报
11月2日,淇县供电公司朝歌供电所所长杨树森、员工王海笑等6人,在个人消费时,与用电客户发生纠纷,擅自给用户停电,严重违反了《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根据相关规定,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理如下:
1、对淇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及主管领导纪委书记通报批评,处罚款5000元;
2、对责任单位朝歌供电所上级管理部门淇县供电公司乡镇供电所管理部主任、乡镇供电所管理党支部副书记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奖金2个月;
3、对责任单位朝歌供电所所长杨树森予以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并扣发绩效奖金6个月;
4、对主要责任人王海笑予以待岗、留用查看2年处分,扣发绩效奖金6个月;
5、对次要责任人赵智超、王志鹏、赵增昌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扣发绩效奖金6个月;取消赵智超预备党员资格。
6、对事件参与者闫鹏予以警告处分,扣发绩效奖金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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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电老虎灭掉红绿灯
去年5月17日11时,柳州交警大队王警官在闹市区查处违法走禁行路的大货车。一辆号牌为桂B-35150的大货车违规行驶,王警官示意货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货车司机黄某不接受检查驶离现场,被下一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下,扣留驾驶证,并令其返回王警官执勤的地点接受处理。
和大货车司机黄某一同回到王警官执勤点的,还有一名自称是“供电局班长”的男子黄某斌。黄某斌向执勤交警说情,要求对大货车放行并交还被扣留的驾驶证。此时扣留驾驶证的交警已经回到交警大队,王警官让司机黄某去大队取证。但黄某斌却扬言:“如果不给回证,等一下就停电!”说完扬长而去。
果然,当天中午12时15分,事发路口的红绿灯断电了。
警方拨打95598联系供电热线,得到的答复是:牌号为桂B-35150的大货车不属于供电局,城站路没有检修任务,也没有停电计划。
随后,警方查到大货车的所属单位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警方立即联系到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人,说明情况后,要求立即给红绿灯恢复供电。
此时,时间已经到了12时45分,5分钟后,该路口的红绿灯重新亮起来。拥堵的车流慢慢散去,至此,该路口交通瘫痪达半小时之久。
当天13点左右,自称是“供电局班长”的黄某斌来到柳南交警大队索要驾驶证,并对交警王警官说:“对不起,停电检修没有打招呼。”
当晚,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亮化管理科汤姓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那段路电源是正常检修的,已经在政府热线备过案。”但记者随后联系柳州市政府热线了解到的情况却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备案的时间为“17日12时44分14秒”。也就是说,所谓的“备案”是在“拉闸”事件发生20分钟后。
柳州市市委书记郑俊康专门为此事件作批示,要求市监察局严查此事,当事人黄某斌被免职。
网友声音
●这还不开除?
●不要严肃处理,我们只要就地免职,移送司法机关,对突然停电造成的损失,我不希望是纳税人买单
●一个苍蝇,就把半个城市搅得鸡犬不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