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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下调 销售价格不变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01  来源:德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150
      9月1日起,我市华能电厂和热电公司的部分机组上网电价将降低。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决定自9月1日起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潘晓泉)9月1日起,我市华能电厂和热电公司的部分机组上网电价将降低。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决定自9月1日起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
      根据要求,省内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081元,新投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396元。地方公用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081元。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和企业自备机组自用有余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17元。
      其中,华能德州电厂和德州热电公司共有7个机组将会进行价格调整。华能德州电厂的6个机组中,脱硫、脱硝的4个机组上网电价将调整为每千瓦时0.4634元,脱硫的2个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534元。德州热电公司的一个脱硫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276元。
      据了解,上述降价空间主要用于疏导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支付脱硝、除尘电价每千瓦时0.01元和0.002元。据悉,近年来在环保电价政策支持下,燃煤发电企业积极开展脱硝、除尘设施改造。此次电价调整,将有利于环保电价及时结算,支持燃煤发电企业开展脱硝、除尘改造,以改善大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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