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在配电工程方面的职权,原蚌埠供电公司配电工区负责人张某,非法收受9万多元的购物卡、加油卡。日前,因受贿罪张某一审获刑五年六个月。
张某,男,1956年出生,自2005年12月起任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蚌埠供电公司配电工区主任,2010年2月起任该工区党支部书记、副主任,2011年1月起任该公司协理员。
2009年、2010年间,电力工程项目承包者魏某,为感谢张某在对其承包的华府天地小区等配电工程验收中给予关照和帮助,多次送购物卡,合计2.2万元。今年3月,在掌握魏某的行贿线索后,龙子湖区检察院将张某带回进行调查谈话。张某如实交代了收受魏某购物卡的事实,以及收受其他六人贿赂的犯罪事实。
龙子湖区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在配电工区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参与配电线路工程项目的审查、验收、送电工作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购物卡和加油卡共计价值9.2万元。(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