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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296万户老旧住宅供电设施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9  来源:解放日报  浏览次数:159

原标题:改造296万户老旧住宅供电设施

本报讯(记者 孟群舒)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昨天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本市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更新改造和理顺相关管理体制等工作。

住宅小区内的配电线路和设备是保障社区用电安全和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设施。目前,本市不少老旧小区存在电表前设施建设标准低、配电设备老化、安全稳定性差、故障报修频发等情况,“用电难、管理难、抢修难”的问题较为突出,既满足不了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也影响了居民用电安全。

下转◆5版(上接第1版)同时,因相关设施权属未明确,管理体制未理顺,难以有效实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关于本市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电力供应涉及千家万户,老旧住宅小区电表前供电设施改造是直接改善居民生活的民心工程。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这项实事工程做实做到位,促进问题早解决,居民早受益。要理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管理体制,明确相关资产权属关系,解决建设与运营维护责任相分离的问题,为全面推进表前供电设施改造打好基础; 要明确专业经营单位在表前供电设施维修、养护和更新的责任与义务,通过专业化管理提升运营维护水平,从根本上解决表前供电设施故障报修问题,确保城市供电安全; 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要相互配合,制订规范化改造流程,尽可能将施工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电力企业要为居民住宅表前设施报修和新建居民住宅表前供电设施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供电设施改造带来的便利。
 

根据《实施意见》,本市将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支持,统一规划、分批改造,分工负责、合力推进,专业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对2000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296万户老旧住宅,包括商品房、售后公房、公房,由市电力公司分期分批实施表前供电设施改造,每户供电配套基本容量配置标准提高到8千瓦。2014年先期进行30万户改造试点,2015年全面铺开、分批实施,力争2017年基本完成。《实施意见》同时还明确,已建及新建住宅的表前供电设施产权属于市电力公司所有,由其承担维修、养护、更新责任以及相关费用。市电力公司与住宅业主以电能计量表后开关出线10厘米处为供电责任分界点,之前所有供电设施(包括计量表箱)由市电力公司维护,之后的设施由住宅业主维护。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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