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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楼难收楼道照明费 供电部门愿义务协助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6  来源: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浏览次数:309

8月1日,家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东街原郊区政府职工小区的田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称:“我和部分老住户在这里住了30年了,从来没有交过楼道照明费。这是因为当初有人承诺过不收取。近日,供电局向我们收取这部分电费,居民感到很费解。”

该小区2号楼2单元楼长吴女士向表示,现在收费也存在很大问题,很多住户都是近几年才住进来的租房户,不愿意担负多年以前的电费。另外,新老住户互相不熟悉,也给收费带来很大不便。

当日,记者来到负责收取该小区电费的呼和浩特供电局满都拉客户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负责人荣站长向记者解释,居民反映当时有人承诺不收取电费,这可能是当时该小区的电费由呼和浩特量化公司进行管理,但如今量化公司已不再管理。2011年,在供电局工作的不断细化中,发现该小区的楼道用电一直无人管理,随后就安装了新的电表进行规范。此次收费也是从2011年重新安装电表到今年6月份的电费,并不是收取30年的电费。收费标准有据可查,合情合理。

对于这样的旧楼存在收费困难的问题,荣站长也表示:一般情况下都是每个楼道推选一个代表收费,最后统一交给供电局的收费站。但针对该小区的特殊情况,荣站长表示,可以先请居民派选代表收取电费,同时,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义务协助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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