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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争取到省30%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5  浏览次数:296
       近日,经过积极争取和有效沟通,在国家下达给黑龙江省201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中,牡丹江市发改委争取到15.1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占全省该项指标的30%,位列首位。牡丹江市争取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全部建成投用后,年可获得电价补贴、售电收入及节约电费4542万元。

据了解,分布式发电是利用分散式资源,在建筑物屋顶和墙面立面等闲置场地,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且装机规模较小的发电系统。具有安全可靠、投资收益率高、无污染等优点,特别对电力相对紧张和电价成本高的工商业用户更具优势。

牡丹江市充分利用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试点契机,以优化能源结构、建立现代能源利用体系为目标,按照“清洁高效、多能互补、分布利用、综合协调”的原则,积极编制了《牡丹江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太阳能利用和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以打造阳光政府、阳光大学城、阳光开发区和光伏进农家、光伏进家庭的发展思路,积极谋划包装太阳能分布式发电项目,同时抢抓机遇,积极向省发改委沟通汇报和全力争取,经过多次有效协调、沟通争取和超常运作,最终获得了省发改委的重视和支持。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政策,按照争取到的15.16兆瓦装机规模及我市年日照时数2305小时计算,全年可产生发电量3494万千瓦时,年可获电价补贴、售电收入及节约电费45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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