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时,山东省接纳省外来电能力将达到2500万千瓦左右,每年可接纳省外电量1400亿千瓦时,约占全省年用电量的三分之一;相当于替代省内煤炭消耗6000万吨,可相应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亿吨。
对此,有听众打电话咨询外电入鲁后山东省电价的问题。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薛克表示:“在确定外电入鲁方针的同时,也确定了电价大的原则,一是输出时不高于当地的上网电价,二是落地时也不高于当地的电价,所以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电价是不会上涨的。”
针对外电入鲁问题,山东省的一位电力基层职工也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山东省要积极的接受外来电,那么省内电力的发展目前的政策是什么?”
党组副书记薛克:“早在2008年做电力规划的时候,我们就确定了这样一个原则,第一要立足于山东省电力企业的发展;第二、根据近年来大气污染的情况和山东省的承载能力,全部用山东省的电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山东省需要外电入鲁。2008年的规划外省来电占比四分之一左右,现在来看,国家要求山东省外送电占比达三分之一左右。”所以说,虽然山东省外送电的占比增大,但是山东省的供电仍然占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