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布的《目录》在分类方面维持2005年版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大类。其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为允许类,不列入《目录》。经修订,《目录》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鼓励类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
记者对比2005年版的《目录》发现,本次调整后《目录》中新能源、高技术、循环发展成为鼓励类新增门类所共有的关键词。如《目录》在装备、汽车、船舶门类中,新增重大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速精密轴承、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纺织门类中,鼓励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环保工艺的生物质纤维产业化、高性能纤维的开发和生产;在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门类中,新增废旧物品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几乎所有制造业门类中均增加了清洁生产工艺、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内容。
“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鼓励类新增上述产业是以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出发点。”在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徐逢贤看来,上述调整也是依据我国“十二五”规划目标做出的。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目录》限制类条目加强了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的限制。
徐逢贤同时指出,列入鼓励类的产业,国家将会给予一定的税收、财政、土地、政策支持,帮助其进行研发、开拓市场销售渠道,未来5年内,相关产业将会获得快速发展;而对于被列入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也并非不好,将逼迫和刺激这类产业改变粗放、高污染的生产方式,改变传统以产量争效益的生产模式,促进生产技术更新换代,将精力放在提高产品附加值上而非传统扩大生产上。这会缓解国内部分产能过剩,减少资源浪费,加速技术进步。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业界曾担忧,由于我国处于低碳经济发展初期,相关的技术并不成熟,如果这时候对传统产业进行限制的话,经济增速或将受到影响。徐逢贤分析认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经济增速7%的目标,已经涵盖了因发展低碳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所带来的经济发展暂时放缓因素。但从长远目标来看,暂时的经济放缓是为了节约社会资源、改善生活环境,让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居民更有质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