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疆电力公司积极推进新疆与西北750千伏联网工程,于2010年11月3日实现了与全国电网联网,结束孤网运行历史,建立跨区电力交易机制,与各发电企业携手并进,共同做好了跨区跨省的“疆电外送”工作,当年外送电力就达到2.73亿千瓦时。
此次集中挂牌交易的外送电量为12亿千瓦时,其中跨区外送10.5亿千瓦时,跨省外送1.5亿千瓦时,交易时间为3月1日至7月31日。在交易中,满足交易条件的各发电企业,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市场情况、自身能力和发电成本,申报了电量和电价。在新疆自治区经信委和新疆电监办的监督下,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按照低价、节能、环保的原则确定中标电量,经过安全校核后,最终确定各发电企业的中标电量,双方签订购售电合同。
2011年,新疆电网预计完成跨区、跨省外送电量35亿千瓦时,其中跨区外送电25亿千瓦时,跨省送电10亿千瓦时。新疆电力公司将继续为发电企业做好服务,与发电企业共同协商,加强合作,积极促成跨区跨省外送电挂牌交易工作,为实现新疆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