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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网与发电企业 签12亿“疆电外送”合同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1  浏览次数:452
?本月23日,新疆电力公司与新疆电网内各发电企业采用挂牌交易的方式确定电量,签订了第一期跨区跨省外送电合同,将从今年3—7月跨区跨省外送电12亿千瓦时。据了解,跨区跨省外送电挂牌交易在新疆电网内尚属首次。

2010年,新疆电力公司积极推进新疆与西北750千伏联网工程,于2010年11月3日实现了与全国电网联网,结束孤网运行历史,建立跨区电力交易机制,与各发电企业携手并进,共同做好了跨区跨省的“疆电外送”工作,当年外送电力就达到2.73亿千瓦时。

此次集中挂牌交易的外送电量为12亿千瓦时,其中跨区外送10.5亿千瓦时,跨省外送1.5亿千瓦时,交易时间为3月1日至7月31日。在交易中,满足交易条件的各发电企业,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市场情况、自身能力和发电成本,申报了电量和电价。在新疆自治区经信委和新疆电监办的监督下,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按照低价、节能、环保的原则确定中标电量,经过安全校核后,最终确定各发电企业的中标电量,双方签订购售电合同。

2011年,新疆电网预计完成跨区、跨省外送电量35亿千瓦时,其中跨区外送电25亿千瓦时,跨省送电10亿千瓦时。新疆电力公司将继续为发电企业做好服务,与发电企业共同协商,加强合作,积极促成跨区跨省外送电挂牌交易工作,为实现新疆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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