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以及纳入补贴范围的秸秆直燃发电亏损项目。纳入补贴范围的发电项目为148个,装机容量569.72万千瓦,上网电量77.21亿千瓦时,补贴金额19.54亿元(含税)。
《通知》要求电价附加有结余的省级电网企业,须在文件下发10个工作日内结清电费。电价附加存在资金缺口的12个地区的电网企业,要在配额交易完成10个工作日内结清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