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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长市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和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28  来源:安徽省电力公司  浏览次数:174
4月23日下午,天长市召开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和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会议,该市四大班子领导、政府办和23个部委办等部门70余人参加会议。安徽天长供电公司在会上通报了安徽省及天长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和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推进两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安徽天长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庆宁与到会的15个乡镇主要领导签订了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责任书”。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明英主持会议。   会议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和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全面实施1.6.70工程。即:建设一个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六个新农村电气化镇,建设70个新农村电气化村。要确保年内通过验收,做到分清任务,加强沟通;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明确责任,加强考核。   李庆宁市长在会上强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此项工作要在两年内完成,今年底要完成树障的清障工作,明年底要完成违章建筑的清障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书签订的内容;二是具体补赏要到位。供电部门应给予先有树、房,后有线路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补赏。对于线路在先,树、房在后的不予补赏,违章树、房必须依法清障。三是分工配合要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四是舆论宣传要到位。要充分发挥天长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五是考核奖惩要到位。电力设施保护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汇报会,对工作推进好的单位要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单位也要批评到位。六是源头控制要到位。土地、规划等部门在审批相关项目时要主动与供电部门沟通,征求供电部门意见,把工作做在前面,避免做重复工作。对已经整治好的地方,要明确责任,防止隐患反弹,做到“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王庆昌、沈长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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