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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稳步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7-11  来源:国家电网报  作者:刘玉树 崔浩杰 王晗  浏览次数:440
?????7月2日,山东省梁山县东平湖区小安山镇后青村党支部书记王笃智正在为刚出土的玉米苗浇水。他说:“过去农灌每度电是6毛8分钱,打6月份起,是4毛7分,降了2毛1分。我粗略算了一下,每年俺村光浇地这一项就能省下电费六七千元。”

  王笃智又喜滋滋地说:“俺这个村有一半多的家庭养鸡,从前,饲料加工用电每度是8毛3分6厘,现在是6毛3分5厘,降了两毛多,党的惠农政策好啊。”村民王笃民家的超市日用百货应有尽有,蔬菜组、水果组、肉食组等井然有序。王笃民拿出了两张电费单子,一张是3月份的,用电737千瓦时,交费654.4元,另一张是6月份刚交的,用电916千瓦时,交费629.2元。“一年下来,就省电费近2000元。”王笃民高兴地说。

  从6月份开始,生活在山东省济宁市农村的农民兄弟跟生活在城里的市民一样,用同样的电掏一样多的钱,实现了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济宁是山东省第4个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的地区,此前山东已有济南、淄博、枣庄3个市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长期以来,城区农村用电同网不同价现象的存在,导致用电管理混乱、公变过负荷严重、隐患增多等,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自2005年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工作。

  2005年9月,淄博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直供区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农村非工业及普通工业、非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每千瓦时分别下降了0.1897元、0.2007元和0.1669元,降价幅度均在22%以上,全市一年可减轻农民负担8000万元以上。济宁市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后,每年可减少农民电费支出8107万元,全市有595万农民从中受益。

  在今年山东省委、省政府承诺为农民办好的12件实事中,“加快落实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降低农村用电价格”被列入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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