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华能集团公司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具体措施。此举标志着华能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提速。
据悉,华能多年来始终坚持率先采用大容量、高参数洁净发电技术,率先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先后制定了节能环保规划、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标准以及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验收考核办法,提出了“一票否决”的严格考核措施,2006年提前、超额完成了节能环保任务。截至今年5月底,华能集团完成供电煤耗339.59克/千瓦时,关停小机组49台,共140万千瓦。已完成2007年关停计划的62%,超额完成了今年上半年关停任务。按照《意见》,到2010年,华能系统所有火电厂均建成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生产供电煤耗和厂用电率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所有电厂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全公司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废水排放率分别达到2克/千瓦时、2.1克/千瓦时、0.5克/千瓦时、0.3克/千瓦时,将比“十五”末分别下降64.8%、16%、51.7%、55%。
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意见》提出了加强节能减排的重点措施,一是严格控制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为此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认真开展新建机组规划和设计优化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是抓好节能减排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和示范电厂建设。公司将加快推进“上大压小”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364.825万千瓦的小机组关停任务;加大高能耗机组的改造投入力度,对于供电煤耗高于节能环保型燃煤发电厂基准值20克/千瓦时的机组要进行停机改造;突出搞好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加强对列入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8家华能电厂的监督指导,18家电厂今年的节能量要超过41.5万吨标准;加强对供电煤耗、厂用电率超过节能环保型燃煤发电厂基准值的企业及机组的管理,2007年要消灭供电煤耗高于基准值20克/千瓦时的机组和厂用电率高于基准值1个百分点的机组,2008年要消灭供电煤耗高于基准值10克/千瓦时的机组和厂用电率高于基准值0.5个百分点的机组;2010年底,所有燃煤电厂都要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正常投入运行;在2006年已建成6家节约环保型示范燃煤发电厂的基础上,2007年再建成5-6家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总结、推广伊敏煤电公司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经验和模式,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三是推进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5万千瓦级天津临港IGCC示范电站建设;加快山东石岛湾20万千瓦级模块化高温气冷堆示范核电站的前期工作;进行第四代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研究开发,减少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四是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保证节能减排资金来源。五是加大节能减排监督考核力度,将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纳入考核,对没有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意见》号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部署,迅速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全力以赴投入到节能减排工作中,积极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