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转变观念,不断实现“售电制”向“购电制”较变。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先用电,后交费”的售电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和供电企业发展需要,按照《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供电企业和客户可以通过协商选择“先交费”,再用电的购电制模式,这也是彻底解决“钉子户”问题的有效途径。当前,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费收取方式越来越丰富,供电企业积极利用新技术,如预付费购电装置、预付费磁卡表、集抄电能表等,积极推进大客户日核算等。
其次,加强电费回收过程管控,不断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针对电费回收过程中供电企业内部存在的管理问题,要加强过程管控,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抄、核、收分离,减少抄表、电价执行等工作的差错。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加大欠费责任追究和考核力度,对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形象的事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于碰触“红线”的员工,要坚决清理出电力队伍,以有效考核和激励,提升工作质量,减少欠费。
三是建立电费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做到提前预控。针对存在的经营风险的企业,供电企业要建立可行的费心费防范预警机制,按企业类别、信誉及经营状况等将其分为优、良、差三类,坚持定期走访、检查,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针对性采取预警措施,化解电费风险。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取得政府的支持,营造催交电费的良好外部环境。对于确实困难的客户,要积极与村委、民政部门建立联系,将其列出低保对象,重点帮扶。
四是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依法回收电费。企业要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对于恶意欠费的客户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社会营造浓厚的“电是商品,用电话交费天经地义”的意识。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有理有据的回收电费。要充分发挥警企联合作用,对于“钉子户”要坚持依法依规处理,能过曙光一批,打击一批,在社会上形成震摄,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五是用真情感化。极个别“钉子户”可能会由于一时思想上的认识偏差,拒不交电费。但是,人都有感情,短时间欠费的“钉子户”也可以尝试通过欠费客户的好友、亲朋、村委会等对其感化,用真情热情去感动用户,使其认识到欠费是违法行为。
“钉子户”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原因,但要是坚持管理和技术手段并用,注重引导和宣传,转变观念,积极广“购电制”,依法维权,就是一定会消灭“钉子户”,实现电费结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