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东北地区电力供需实现基本平衡,火电、风电利用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弃风率显著下降。初步形成安全稳定、结构合理、调节灵活的电力系统,建立适应多种电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减少散烧煤、生物质燃料直接燃烧,提高能源供应清洁化水平,降低大气污染排放。
意见还提出,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控制火电与风电建设节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速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力推进电能替代、提高系统调节能力、加快电力市场建设、丰富能源生产方式八大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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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国家能源局推动东北地区电力协调发展
发布时间:2016-07-12 浏览次数:109 返回列表
据能源局网站7月1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加快解决东北地区电力消纳、系统调峰等问题,促进能源清洁发展,减少大气污染,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东北地区电力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东北地区电力供需实现基本平衡,火电、风电利用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弃风率显著下降。初步形成安全稳定、结构合理、调节灵活的电力系统,建立适应多种电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减少散烧煤、生物质燃料直接燃烧,提高能源供应清洁化水平,降低大气污染排放。 意见还提出,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控制火电与风电建设节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速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力推进电能替代、提高系统调节能力、加快电力市场建设、丰富能源生产方式八大重点任务。 |